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0:4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字号:[ ]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综保区经济发展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年通过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一)企业自主申报(2月27日-3月15日)。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申报窗口(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平台开放时间2月27日,3月15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次线上提交工作)。新申请的在“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在“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3月27日前按照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完成线上提交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企业申请书(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的申请表,胶装成册,一式四份)、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至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核实(3月15日-3月27日)。

(1)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截至3月15日完成首次线上申报(复核)提交企业情况,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2)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对平台提交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3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5)、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和汇总后的企业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

(三)市级复审推荐(3月15日-4月5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复审核实,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对平台提交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于4月5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文推荐。

(四)省级统一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度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申请并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予以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一)企业自主申报(3月15日-3月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培育平台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窗口(https://zjtx.miit.gov.cn/,开放时间3月15日,3月25日前完成首次线上提交工作)。新申请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4月10日前按照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完成材料补充完善工作,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企业申请书(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的申请表,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至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核实(3月25日-4月10日)。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对平台提交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4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和汇总后的企业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

(三)市级复审推荐(3月25日-4月19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截至3月25日完成首次线上申报(复核)提交企业情况,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对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复审核实,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对平台提交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于4月19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文推荐。

(四)省级统一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并将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中小企业应知尽知,广泛动员企业申报;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特别要对照《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进行初核和推荐,如发现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实施细则》标准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进行通报。

(二)审核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不针对任何第三方设立“特殊通道”。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对于未推荐参加复核的2019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四)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精准服务,积极解难纾困,不断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政策措施;要注重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四、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     雷

0631-5860199

2

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   畅

0631-5352519

3

文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徐公进

0631-8452502

4

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于    洋

0631-7572655

5

乳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林佳琪

0631-6667131

6

高区经济发展局

王    龙

0631-5629927

7

经区经济发展局

曲卫东

0631-5991040

8

临港区经济发展局

刘昭廷

0631-5581935

9

综保区经济发展局

荣志高

0631-8644388

10

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徐启峰

0631-8961569


附件: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6.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6.zip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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